为持续深入开展城市管理领域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我区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举报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全区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中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或个人。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23-77709110;
2.现场举报: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桃花山公园)。
3.邮寄信函:将投诉举报信息以信函的方式邮寄至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地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桃花山公园,邮编:408500)。
三、举报内容
1.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产生的单位或者个人将废弃食用油脂交给非法收运的单位或个人;
2.不具备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
3.具有收运资质公司未经区城市管理部门同意,违规进行收运,在收运过程中未将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运输到合法处置场所;
4.具有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收运资质,但是未建立或者如实记录管理台账,导致收运的原油未到合法处置场所或去向不明;
5.其他与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6.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在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过程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行为。
四、处理流程
1.接收举报:由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并做好登记。
2.派发处理:接到举报线索后,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紧急程度,派发相关单位处理。
3.核实信息:处理单位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了解具体情况。
4.跟踪反馈:由专人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5.奖励措施:凡提供有效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依法处理的,对第一位举报该违法线索的市民奖励人民币200元,重复举报不予奖励。
五、兑现奖励
1.举报奖励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审核和发放。
2.举报人应在接到奖励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领取奖励(地址:重庆市芙蓉街道武隆区桃花山公园)。
3.逾期未领取奖励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事项
1.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和发放奖励。
2.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恶意举报。
3.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本制度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解释和修订。
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