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地方代表大会的职权】
1.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2.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3.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4.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是同级地方党委的日常领导机关,由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组成。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