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实习记者 潘柠杏)近日,记者从区发展改革委获悉,今年以来,我区争取中央专项资助金6444.2万元,用于全面安排部署灾后重建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现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据了解,为在两年内全部完成搬迁目标,我区将人均补贴标准从4000元每人增至8000元每人,全区涉及1044人,涉及资金835.2万元。对搬迁后可复垦为耕地的,将优先纳入复垦计划,对不能复垦为耕地的,优先纳入农房整宗地收益权收储。与此同时,“建新未拆旧”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共完成107户。
在此次工作中,我区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和灾后重建进行有机结合,推动农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了大家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