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区人力社保扶贫政策清单(就业篇)
您的位置:武隆网 > 社会民生 > 正文   |   2020-07-14   阅读量: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适用人群:我市户籍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建卡贫困人口。

二、补贴条件及标准:

1、在户籍所在县以外区域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500元/人;

2、在山东省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800元/人;以工代训补贴100元/人·天,最长不超过30天。

三、补贴期限:一次性。

交通食宿补助

一、适用人群:有培训意愿的建卡贫困劳动力。

二、补贴条件:参加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

三、补贴标准:100元/人·天。

四、补贴期限:按实际培训天数。

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

一、适用人群:跨区(县)、省(市)务工的建卡贫困人员。

二、补贴条件:转移就业,跨区(县)、省(市)务工。

三、补贴标准: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限乘坐火车硬座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和公交长途汽车。

四、补贴期限:每年一次

五、注意事项:凭乘坐城际间往返交通工具票据,按票据据实补贴。

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一、适用人群:

1、建卡贫困家庭子女;

2、建卡贫困人员。

二、培训项目: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GYB/SYB/IYB)、企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就业适应性培训。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一、适用人群:在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上的我市户籍建卡贫困人员。

二、补贴条件: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三、补贴标准:按本人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四、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贫困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贫困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一次性创业补助

一、适用人群:

1、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标准并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

2、个体工商户。

二、补助条件:

需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3年以下,带动就业3人以上(不含本人),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其法定代表人为我市户籍的农村建卡贫困户人员。

三、补贴标准:家庭为单位8000元/户。

四、补贴期限:一次性。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一、适用人群:建卡贫困人员。

二、贷款条件:

1、个人:1)借款申请人在申请借款时已实际创业,即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被认定为网络创业人员;2)创业项目必须位于重庆市辖区;3)无不良信用记录,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无其他未清偿贷款。

2、合伙:1)满足个人贷款主体资格的人员合伙创办个体工商户、小型微型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2)符合个人贷款主体资格条件的合伙人为贷款人。

三、贷款标准:

1、个人:1)贷款额度:上限为20万元/人。2)贷款利息:14个国家扶贫区县,上浮不得超过LPR+250BP。3)贴息:14个国家扶贫区县,3年全额贴息。

2、合伙:1)贷款额度:基数为22万元/人、上限110万元。2)贷款利息和贴息政策同个人贷款。

四、贷款期限:个人(合伙)≤3年。

离校未就业求职创业补贴

一、适用人群:离校1年内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农村建卡家庭成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500元/人。

三、补贴期限:一次性。

免费人力资源服务

一、服务对象:建卡贫困人员。

二、服务内容: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就业指导。

三、服务方式: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当地社保所或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填写《求职登记表》推送岗位信息。2)参加每月10日定期开展的现场招聘会。3)登录重庆就业网,参加网上招聘会。4)加入武隆区就业创业微信、QQ群,群内将实时推送招聘信息。

注:以上政策详询当地乡镇(街道)社保所。

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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