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付琳眉)近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审理一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并当庭兑现7万元。
2019年5月26日晚,原告廖某某乘坐徐某某驾驶的摩托车由武隆三桥往火车站方向行驶,当车辆行至三桥引桥路时,与驾驶车辆横穿马路的向某某相撞,导致原告右踝关节功能丧失50%,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因双方对赔偿金额协商不一致,廖某某诉至区人民法院,请求徐某某、向某某两人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中,法官查明被告向某某对此次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被告徐某某对本起交通事故承担次要责任,在充分了解双方的分歧后,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责任认定、责任划分和相关法律法规。
最终,廖某某与向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兑现了给付义务,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