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镇 纠纷未必打官司 调解照样解难题
您的位置:武隆网 > 乡镇部门 > 正文   |   2020-04-02   阅读量:

  本网讯 (记者 向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这是和顺镇海螺村2019年开始法治扶贫,打造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后的真实写照。

  法治进村 化矛盾、维权益

  2020年1月9日,在和顺镇海螺村的法治大院,一起长达一年多的房屋损害赔偿纠纷案,成功调解,化解了当事人黎兴书心中长达一年的“疙瘩”。

  村民黎兴书高兴地告诉记者,“拖了这么多年,这个事情终于是解决了。”

  整个纠纷还得从6年前说起。2014年,武隆某石材公司坐落在和顺镇海螺村大元村民小组,在开采石料的过程中,由于经常放炮,导致周边群众的房屋不同程度受损,距离该公司采石场200米的黎兴书早些时候将房屋租赁给该公司,但在居住过程中,房屋却因石场放炮受损,在公司终止租赁合同时,黎兴书认为公司方面没有履行维修协议相关义务,拒不接房,而公司认为履行了义务,双方争执不下,和顺镇政府和海螺村委,多次做工作均没有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为了尽快解决纠纷,2020年1月9日,海螺村第一书记郑强,邀请区司法局和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到海螺村新建的法治大院现场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因为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黎兴书多次离开现场,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根据当事人的陈述,调解员和第一书记郑强及时作出分析判断,理清思路,找准症结,耐心细致地分头找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经过4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最终,公司方补偿黎兴书2万元,这起长达一年的矛盾纠纷在法治大院成功和解。

  海螺村大元农业社村民王永洪说,以前遇到事情找领导,去上访,法治大院建成以后,通过普法宣传和这次的纠纷调解,我懂得了要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法治入心 强观念、提意识

  据了解,2019年我区186个村30个社区,按照“三治融合”的要求打造20%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每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要求,打造1至3个法治大院,海螺村廖家法治大院就是其中之一。

  作为武隆首批建成的法治大院在海螺全村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切实为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海螺村白沙村民小组组长黎群说,“在建法治大院前,村民法制观念不强,不懂法、不学法、不用法的现象比较突出,所以通过法治大院的示范带头,村民们看到发生在身边的纠纷如何用法律调解,受侵害的权益如何用法律维护,村民学法、用法的观念比以前强多了。”

  “我们打造法治大院的目的,就是给村民提供一个,学法普法,以及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平台和阵地,以后凡是我们的村民遇到重大矛盾纠纷,遇到林地界畔纠纷,他们就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海螺村第一书记郑强介绍说,每一次法治大院的调解都是一次生动的法律课,它让普法宣传更加贴近群众,更好地引导群众学习法律、提高自觉学法、守法和用法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共建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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