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仙山流云建设项目四期102#楼、103#楼的2层和3层由商业用房调整为住宅用房的公告
您的位置:武隆网 > 社会民生 > 正文   |   2019-09-27   阅读量:

  仙山流云建设项目四期102#楼、103#楼位于武隆区仙女山镇桂花路旁,建设单位原为重庆千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由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仙山流云四期102#楼、103#楼房屋所有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裁定给冉银、周晓蓉、冉翔宁、李勇,即仙山流云四期102#楼、103#楼房屋所有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现属于冉银、周晓蓉、冉翔宁、李勇。目前,产权人冉银、周晓蓉、冉翔宁、李勇申请将仙山流云四期102#楼、103#楼的2层和3层由商业用房调整为住宅用房;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市商业商务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7〕42号)文件精神和《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我局将于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6日在建设项目现场、武隆区政府门户网、《武隆日报》对申请调整的内容进行公示,告知听证权利。具体内容请登录到武隆区政府门户网、《武隆日报》和建设项目现场公示地点查看。(联系人:代炆轩,联系电话:85619511)

  特此公告

  重庆市武隆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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