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召开危险驾驶犯罪案例新闻发布会 深度剖析危险驾驶犯罪成因 最大程度减少危险驾驶发生
您的位置:武隆网 > 乡镇部门 > 正文   |   2019-09-09   阅读量:

  本网讯 (记者 陈娜霖)9月6日,危险驾驶犯罪案例新闻发布会在区法院召开,我区部分市人大代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及重庆法制报、区融媒体中心、巴渝都市报等新闻媒体,驾驶员培训学校师生代表,法院干警参加发布会。

  在新闻发布会召开前,参会人员观摩了区法院公开审理危险驾驶犯罪一案,通过观看庭审中证据的展示、控辩双方的辩论及法庭的裁判,直观地感受法院庭审流程。

  “2016年2月12日,被告人黄某禄在庙垭乡云丛村村委的一商店饮酒后,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黄某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72.3mg/100ml,构成危险驾驶罪……”在随后召开的危险驾驶犯罪案例新闻发布会上,区法院通过酒后无证驾驶、危险驾驶判刑后再次醉驾、酒后次日开车仍被查出醉驾等典型案例,深入浅出介绍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审理情况、特征和原因。

  据了解,2016年以来,区法院共受理危险驾驶罪案件126件128人,审结124件126人,其中:2016年审结26件27人、2017年审结52件52人、2018年审结29件30人、2019年以来审结17件17人。危险驾驶案件有所下降,但在刑事案件中占比仍然很高。

  区法院提醒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危险驾驶的危害性,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拒绝酒驾,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预防和减少危险驾驶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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