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回老家,行走在青山绿水间
您的位置:武隆网 > 文化 > 正文   |   2019-05-30   阅读量:

  ◇李青岩

  同学们,每逢周末和节假日你们都喜欢到哪儿去玩呢?我喜欢回我的老家——石桥苗族土家族乡。我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苗族少年。酒庄、生态鱼、锁呐、叶笛等等都是咱们的民族特色。对了,这位吹叶笛的张老师最近又上中央电视台了呢!咱们石桥可谓是钟灵毓秀,人杰地灵。石桥的山,青翠高峻,连绵不绝;石桥的水,微波荡漾,婉约文静。这里就是歌里唱的、诗里写的“梦里水乡”!

  可是曾经有一段时间,湖面上,垃圾成片;湖滩上,鸭粪、鹅粪随处可见;湖岸上,树木随便砍伐;居民点的生活污水任意排放……青春靓丽的石桥湖一下子变得苍老了,湖水一点点干涸,就像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只剩下两个深深凹陷的眼窝!我们这些小伙伴再也不喜欢去湖滨捉小鱼、放风筝,晚上也不愿意躺在草丛里数星星了。

  就在我们为此感到悲伤的时候,出现了一群人,他们在湖边指指点点,还不时地写写画画。没过多久,这里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醒目的地方出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宣传标语;警察叔叔拆掉了河里乱搭乱建的网箱养鱼,逮捕了所有的伐木者;村民们也自觉地行动起来,将湖面上的垃圾一点点地打捞起来拿去处理;青春阳光的“志愿者”哥哥姐姐们来到石桥小学,向同学们宣传保护绿水青山、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知识,发动大家一起到湖边捡垃圾;王大伯、李阿姨每天都要昂首挺胸地绕湖巡视一圈,行使着河段长的权利。爸爸告诉我这叫“河长制”,段长就是管理一小段儿河流的,上面还有河长、总河长呢!

  现在国家特别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早在1978年就已将保护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第9条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

  所以作为小学生的我们要懂得这些法律知识,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守护这片养育我们的青山绿水,让她永远青春靓丽,造福子孙后代!

  当我再次回到石桥老家,看到石桥湖又回归了它最初的模样。清晨,我信步林中,眼观绿树红花,耳听清脆鸟鸣,沉醉在清新静谧之中;傍晚,漫步湖滨,赏湖光烟霞,置身于天然氧吧,沉醉在淡泊温馨之中;晚上,坐在窗前,举头望一轮明月,俯首品一杯清茶,我沉醉在梦里水乡之中。

  (作者系区实验小学六年级11班学生)

  (指导教师 杨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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