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廉的烛照 ——品读武隆刘氏三进士
您的位置:武隆网 > 文化 > 正文   |   2019-05-08   阅读量:

  ◇杨永雄

  (接2019年4月17日第71期)

  二

  首先,品一品刘岌。李胜教授的《涪陵地方文化》对其简要写道:“刘岌(1421-1505)字凌云,刘秋佩叔父,景泰进士,清慎谦和,居官恂恂,历任两朝,眷注独隆。官至礼部尚书加太子太保致仕,终养涪州。”

  李胜先生是长江师范学院教授,在对刘岌简单的介绍中,透露出很多信息和线索。冉光海先生主编的《涪陵历史人物》则更为详尽,几乎可窥刘岌的全貌。

  刘岌是“戎籍”子弟中进士。出身并非王公贵族,亦非高官巨贾之后。据《涪州刘氏宗谱》记载,其祖先是明朝初随大军进入涪州的军人,世代为“戎籍”。按照明朝的规定,“戎籍”子弟原则上都是军队战士,总体上实行世袭制,除了必须要子承父业的那位子弟,其余的也可以读书识字,可以在卫所(就是保卫地方的军队住所,太祖仿唐、元兵制,颁行卫所制,强化军队对地方的控制)所在地参加科举考试,与乡籍享受同等的待遇。而刘岌享受的就是与乡籍读书人同等的待遇。明成宗朱祁钰景泰元年(1450),刘岌考中举人,景泰五年(1454)考中三甲第一百四十九名进士。

  五百六十多年后,我们依然能够感受到天空中那片明媚的阳光,朗照在刘家房顶上,也照耀在一个三十三岁风华正茂的进士人生旅程中。

  明英宗朱祁镇天顺元年(1457)六月,刘岌授吏部验封司主事。天顺七年(1463)六月,升为吏部员外郎。不久,因父丧丁忧回乡,在守丧期满后,改任户部郎中。史料记载,他在任职期间,十分勤奋,认真负责。明宪宗成化二年(1466),在官员考核中,刘岌获得了“清、勤、慎”,即清廉、勤劳、谨慎的最高评价。成化五年(1469)五月,刘岌奉命代表天子以册封副使身份参与了一系列的册封活动。这是代天子行事,可谓“眷注独隆”。完全看出他气概方俱,仕途畅通。

  他为官两朝守清廉。我曾数次品读刘岌同榜进士、时任大学士的邱濬撰写的《送太子太保涪陵刘公致仕序》,得出一个答案:刘岌留给后人最有价值、最有生命力的遗产,就是他的品德和操守。除了“清廉”以外,还有“谨慎、谦和与节俭”的风范。

  成化九年(1473)八月,刘岌由吏部郎中升任太常寺少卿,协助太常寺卿掌礼乐、郊庙、社稷之事,总管郊社、太乐、鼓吹、太医、太卜、廪牺、诸祠庙等署。这时,刘岌已经“大权在握”,完全有受贿的条件和土壤。但他没有,还是坚守自己的清廉品德。

  成化十一年(1475)七月九日,京城开始出现“妖眚”事件。史料说,京师西城有一个怪物晚上出来,四处咬人,那个怪物全身漆黑,人们去追它,又追不上。京城一片恐慌,人人手持兵刃,白天休息,晚上巡逻。此事引得朝野不安,有人说是“阴盛之状”,可能会出现宦官专权或者后宫擅权;也有人说是“胡虏之兆”,北方的少数民族可能犯边。十多天,没有人敢向皇帝建言,刘岌不计个人安危,大胆启奏,宪宗采纳了他的建议,下诏命刘岌为处置“妖眚”事件负责人。过了一段时间,“妖眚”事件得以平息。后来查实,所谓的“妖眚”事件,乃是控制西厂的宦官汪直、宪宗的近臣梁方等人装神弄鬼,伙同僧人继晓、方士李孜省、边关将领王越等人在宫中制造的混乱。

  消除“妖眚”这一事件,刘岌立下“汗马功劳”,皇帝嘉奖了他,但他坚辞不受。刘岌得到了“忠”的节义和“廉”的形象,其素质和品德俨然已是一位可担任治国平天下重任的忠贞大臣。

  成化十三年(1477),刘岌升任太常寺卿。成化十七年(1481)一月,他又升任礼部左侍郎,仍掌管太常寺事务。次年十一月,刘岌由礼部左侍郎升任礼部尚书。成化二十年(1484)十一月,皇帝下诏书,聘身为礼部尚书的刘岌与周洪漠、施纯以及户部尚书殷谦、兵部尚书张鹏、刑部尚书张蓥、工部尚书刘昭、都察院右都御史朱英等人为太子太保,负责教导太子,成为朝廷的从一品大员。

  刘岌用了二十七年时间达到他人生的巅峰,官居礼部尚书、授太子太保衔,堂堂的一品大员。但他依旧两袖清风,谦虚和蔼,居家恂恂。按明朝官制,中央实行“三省六部”制,即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礼部尚书排在第三位,负责全国的礼仪、祭祀、外交、教育等工作,相当于兼有今天的文化、外交、教育部长的职权。由此可以想见,刘岌此时的权力之大,要做到洁身自好,实不容易。但他能将“忠、廉”传统融入自己血液骨髓,化作生命的绝唱。

  他厚德谦和终有报。史料记载,刘岌为官一生,清廉谨慎,谦虚和蔼。在评论同僚、介绍他人时,总是称赞其好的方面,对于他人的过失,则多加谅解;与人交往,他也是看中别人的优点,即使有人对他当面轻慢或背后诬告也不计较。

  成化十三年(1477),刘岌时任太常寺卿。他奏请修缮天坛、地坛的斋宫、神厨,得到皇帝应准。在维修过程中,有人以坛垣外不清洁,有辱神灵为名,告刘岌等人的御状。皇帝命礼部太常寺彻查,太常寺核查后认为有人诬告不实,并反过来向皇帝参奏告状者。同时,刘岌也主动地向皇帝坦承有过失和管理不善之处,因而得到皇帝的原谅。刘岌尽管没有被追责,但他却主动上书明宪宗,请求免除在太医院供职的堂弟刘崟的军籍,足见他的胸怀坦荡。

  刘岌再一次得到厚德之报,是成化二十一年(1485)八月,他向皇帝请假回家乡省亲祭扫先人的坟墓,得到恩准。不料,回家后就生病,一直滞留未归。转眼就是三年,已经超过请假期限的刘岌依然在家乡养病。吏部奉皇帝之命,专门移文四川巡按御史,要求其专程前往了解刘岌是否真的有病在身。不得已,刘岌只好带病回京复命。回到京城后,掌太常寺礼部左侍郎丁永忠等上奏皇帝说,近三年来,礼部尚书刘岌以祭扫先人墓去任,离职回乡,我们奉旨署掌寺印,管理礼部事务,现在刘岌已经回来了,应该将寺印交还刘岌,即应该让刘岌复任原职。按照明朝的官吏管理法规,明宪宗本来想对刘岌超过假期一事追究治罪的,但因刘岌的确有病在身,加上接到丁永忠等人的奏章,也就原谅了他,而且应准了丁永忠等人的请求,继续让他担任礼部尚书一职。

  刘岌在礼部任职时间较长,掌管太常寺事务的时间较久,所掌者是国家的礼乐大事,加之刘岌体态魁梧、相貌堂堂、声音宏亮、善于言辞、克勤克俭、清正廉洁、宽厚待人,所以深得明宪宗信任,对他十分关怀,恩宠有加。

  弘治二年(1489)五月,刘岌再次上书明孝宗朱祐樘,以有足病,行动不便为由请求致仕还乡,其言词恳切,让人动容。皇帝终于恩准,并命各地驿站予以车马,有关部门每月供米二石,派给夫役四人,让刘岌享受了非常高的待遇。他致仕返乡之际,与他长期供职的礼部及太常寺僚属感其厚德,都请求邱濬为其撰文赠行,于是与刘岌同榜进士,时任大学士的邱濬撰写了《送太子太保涪陵刘公致仕序》,对刘岌倍加赞赏。

  刘岌致仕归乡后,以花草为伴,深居简出,行事谨慎,待人恭谨和蔼,时常身着平民寒素服装,给乡人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乡人甚为称赞。

  刘岌有德,所以修得晚年的福分。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施显卿《奇闻杂类记》载有他老年得子,失而得遇之事,以为厚德之报。刘岌在京为官时,其妻病故,纳婢女为妾。小妾生子,大妾嫉妒,命仆人抱到城墙下遗弃。此时正好有一刑部官员路过,听到有婴儿的啼哭声,便抱回家中,此事正好被刘岌邻居周帽儿看到。刘岌从公署回家后,大妾说:“婢女生下一女,是死的,抱出去埋葬了。”刘岌致仕归乡后,有乡人到京城办事回来,问刘岌:“刘公有儿子么?”刘岌说:“没有”。乡人说:“您有儿子,现在七岁,怎么说没有儿子呢?”刘岌大惊,问其故,乡人以实相告。于是刘岌派仆人带上银两到京城赎儿子。到京城后,那个刑部官吏已任期届满回家。仆人经打听,得知那官员居住在崇文门外的一个巷子里,于是匆匆赶到那里,拿出银两赎人。但那官吏的妻子爱之如若己出,大哭拒绝。在人们的再三劝说下,才应允仆人。那个官吏也很是不舍,但早年听过刘岌的厚德待人之事,便心甘情愿与仆人一起将孩子送到涪州。亲戚朋友们听说后,凑钱办酒席朝贺。刘岌看见儿子后,抱着恸哭。有人赋诗曰:“八旬老父江边泣,七岁孩子天上来。”意思是说刘岌老年得子,乃天之所赐。弘治十三年(1500)四月,刘岌上书孝宗,请求皇帝同意将刚满十二岁的儿子刘旻送入国子监读书。孝宗下诏,命礼部将刘岌所请记录在案,待刘旻长大后,依制让刘旻直接入国子监就读。明武宗朱厚照正德十年(1515),朝廷荫故礼部尚书刘岌之子刘旻为国子监生,刘岌遗愿得偿。

  刘岌善文工书,所著诗文大都散轶,今得见者仅《和新建致远亭》一首而已。涪陵城南“大龙桥”名为其所题。为同榜进士、巴县人贾奭所篆写的《明故嘉仪大夫都察院复都史贾公奭(墓志铭)》,藏于重庆三峡博物馆。弘治十八年(1505)八月,刘岌病故,享年85岁。皇帝赐祭葬,享受“谕祭”最高规格待遇,葬于现涪陵李渡。道光《涪州志》载“刘岌……清慎谦和,历官两朝,眷注独隆,以礼部尚书加太子太保致仕,居家恂恂,身衣韦布,乡人称之……崇祀乡贤。”

  《武隆县志》附录《历代武隆贡举名录》载有刘岌大名。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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