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9年1月17日在重庆市武隆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重庆市武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国权
您的位置:武隆网 > 时政新闻 > 正文   |   2019-03-12   阅读量:

各位代表:

  我受重庆市武隆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常委会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记使命责任,依法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11次,听取审议法定报告14项、专项报告10项,开展工作评议2项、执法检查3项,作出决议决定12项,组织代表集中视察4次,圆满完成了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人大工作呈现新气象,取得新进展,实现新作为。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更加坚定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定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市委提出的“三个确保”政治承诺。常委会党组聚焦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聚焦“十破十立”要求,聚焦市委巡视整改要求,先后2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落实区委关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加强法治和德治的要求,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自觉把人大各项工作放到全区中心工作、放到改革发展需要、放到人民群众期盼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更加坚定。

  坚持区委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常委会党组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要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区委请示报告工作计划、人事任免、决议决定、制度建设等31次,人大工作经区委批转后按照法定程序全面推进,始终与区委保持方向一致、目标一致、行动一致,以实际行动维护和实现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区委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人大工作。市委第五次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区委立即召开全区人大工作会议,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等方面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常委会会议11次研究人大工作,书记专题会每月一次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和部署人大工作,推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和建设系列重大部署真正落地见效。

  二、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更加精准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好“八项行动计划”,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工作评议、视察调研、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推动区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推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政府性债务情况的报告,提出加强债务管控、遏制增量、消化存量、积极防范隐性债务风险和财政金融风险的审议意见。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行为规范,认真审查举债用途、可行性、偿还期限和各项债务风险指标,批准了2018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投资计划调整方案。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县人大常委会不对政府举债融资提供担保承诺或作出相关决议决定的规定。区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对政府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摸清了底数,明确了还款计划,政府债务规模适度、风险可控。

  推动打好脱贫攻坚战。推进脱贫产业持续巩固,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特色林果发展情况的报告,对草食牲畜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针对产业规模不适度、品牌化引领不强、产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提出了强化规划指导、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注重产业链条延伸、加大品牌培育和市场拓展等审议意见。为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开展了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情况的专题调研。推动农村科技创业和精准扶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开展了科技特派员作用发挥情况的专题调研。主任会议听取了三个调研报告,并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

  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审查批准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2017~2022)》,提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认真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做到示范区创建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武隆区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有效衔接,有序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等工作意见。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推进“河长制”全面落实,开展了《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区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河道的规划、保护、管理和利用,18条主要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全面完成,199条河流的“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完成编制,三级“河长制”实现全覆盖,乌江、芙蓉江水质持续优良,大溪河水质由Ⅳ类提升到Ⅲ类,非法排污、捕捞、养殖、采砂等违法行为得到纠正和整改。

  推动全域旅游建设。贯彻全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部署,对区政府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了工作评议。组织市区两级代表对传统村落保护和乡村旅游发展开展了集中视察。针对全域旅游认识不够到位、管理机制还需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较为滞后、旅游业态有待丰富等问题,提出按照“深耕仙女山、错位拓展白马山、以点带面发展乡村旅游”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深化对全域旅游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速景区景点品质提升、进一步加强景区管理效能提升等评议意见和推进传统村落保护等视察意见,推动了全区加快实现旅游业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加快建成“全国优质旅游示范区”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的步伐。

  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民营经济是推动我区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对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工业园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报告、区公安局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认真贯彻好区委关于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落实好“涉企政策35条”和“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30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清理“僵尸”企业等审议意见。区政府从加大园区企业服务力度、加大企业融资帮扶力度、宽松人才引进和用工环境、加大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力度、加大入园企业履约清理力度五个方面制定了16条整改措施,促进了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推动城市品质提升。为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时隔两年,常委会再次对《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提出了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完成乡镇规划修编、精准推进村规划和村建设规划编制、加快推进“多规合一”等审议意见。区政府认真办理审议意见,完成《武隆区城乡提升行动计划》编制,“多规合一”得到有序推进,产城景融合发展思路更加明晰,为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奠定了良好基础。

  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学前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关于“特别注意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部署,对区政府学前教育工作情况开展了工作评议。提出了加大投入促进学前教育良性发展、做好规划加大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提高待遇促进保教质量稳步上升、出台政策鼓励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入园放心的评议意见。区政府常务会两次研究学前教育工作,经过整改,建立完善了学前教育考核、督查、监管、补助、规划建设、安全防范等制度,全区招录幼儿教师18名,完成了火炉镇、白马镇等6个乡镇中心幼儿园独立建制工作,加快了棉花坝、中堆坝等配套幼儿园建设进度,努力实现每一个孩子“好入园、入好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保障人民群众获得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工作报告,提出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完善药品医疗耗材采购供应机制、提升基层卫生院医疗水平、努力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审议意见。推动民生实事实施,对羊角场镇避险搬迁入住后续服务保障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组织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对棚户区改造情况开展了集中视察,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三、强化财政经济监督,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深入

  为客观真实评价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实施情况,常委会成立5个调研组,历时3个月深入调研,形成5个专项报告和1个综合报告,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规划纲要中期实施的评估报告,审慎负责地审查批准了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科学支撑。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计划和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及其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工作报告。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先后两次审查批准了2018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为推进零基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对4个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推进预算联网工作,完成了全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硬件建设。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加大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报、税收收入征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审计力度,持续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监督,督促2016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再整改、再落实,听取审议了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2016年度、2017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两年查出问题整改率由78%提高到95%,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廉政建设、加强宏观控制和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落实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首次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准确核实国有资产权属家底、加快制定管理制度、强化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审议意见。

  四、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监督机制更加完善

  审议意见是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工作的主要方式。常委会把规范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程序、督促审议意见落地见效,作为提高监督实效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规范处理程序。针对审议意见交办不及时、处理程序不规范、反馈机制不顺畅等实际,制定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改进审议方式。依法合理安排常委会会议会期,首次建立会议议题分组审议机制,安排议题涉及部门负责人到各分组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保证了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了解情况、充分表达意见。增强监督刚性。健全审议意见处理结果三次审查机制,办理到期后,先由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报告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主任会议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后,再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通过三次审查机制,区政府及其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每一个审议意见由区政府领导审签后再交部门办理。对涉及面广的审议意见,区政府还首次以区政府办文件形式印发整改方案,审议意见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五、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决定落地落实更加有效

  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意见,及时修订完善了《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将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城镇建设纳入决定范围,增加了国有资产管理、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行政管理改革、法治政府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农业和农村工作、扶贫工作等重要情况的报告事项,以“权力清单”列举的形式,明确“议而必决”的16项重点、“议而可决”的18项事项。全年对区级财政决算、预算和重大项目调整、“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和召开人代会、接受代表辞职、补选区人大代表、设立人大街道工委等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并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六、规范选举任免工作程序,组织意图实现更加保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规范任职议案审议程序,按规定请相关部门向常委会党组作推荐人选考察情况介绍,保证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了解区委人事安排意图。规范任免工作程序,坚持法律知识考试、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等制度,保障机构改革后各项工作连续、稳定、有效,全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1人次,接受2名常委会委员、1名市人大代表、11名区人大代表的辞职请求,依法完成缺额代表的补选工作,确保了区委人事安排意图实现,为改革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七、确保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加有力

  推进宪法贯彻实施。通过常委会会议、专题培训、专家讲座等方式学习宪法,任前宪法考试、任职宪法宣誓等方式宣传宪法,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式维护宪法,深入推进了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维护了宪法权威和法治统一。推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开展了普法决议和普法规划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七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抓好宪法学习宣传的引领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关键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性落实的审议意见,推动区政府进一步增强了“七五”普法的针对性;推进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市委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推动区政府进一步提升了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执法检查、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进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听取了区监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听取审议了区法院关于旅游巡回法庭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法律监督工作,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听取审议了区检察院关于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发挥人大执法检查“法律巡视”作用。检查了《重庆市集体合同条例》、《重庆市旅游条例》的实施情况。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植物检疫条例、水利工程条例的修法调研。落实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审查备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54件。

  八、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代表主体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积极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支持和督促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群众的联系,深入推进“两联一述”和“主任接待日”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6人、区人大代表64人向原选区选民进行了述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领“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到联系乡镇接待代表42人次,收集意见建议38件,现场答复14件,梳理后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24件。为固化区委、人大、政府领导督办重点建议机制,明确代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处理方式,制定了《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结合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首次对区公安局、区城乡建委、区水务局的承办工作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07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理回复率100%,代表满意101件、基本满意6件。加强代表履职保障和服务,组织173名区人大代表在区委党校参加了新宪法的专题讲座,邀请区人大代表176人次参加了常委会监督活动、基层人大代表24人次列席了常委会会议,严格落实代表履职登记制度,督促代表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

  九、加强工作联系指导,乡镇人大工作更加规范

  坚持乡镇和街道人大负责人固定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及时传达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区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及时召开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对抓好人大主业、规范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会议、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和代表之家作用发挥进行了交流和部署。提高乡镇人大干部工作能力,组织7名乡镇人大主席到市委党校进行了一个月的专题学习、9名乡镇人大主席到厦门大学进行了一周的专题培训,指导乡镇人大建立“代表之家”80个。乡镇人大工作更加规范,履职尽责更加充分,代表活动更富实效。

  十、发挥常委会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自身建设更加严实

  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突出人大机关政治功能,扎实推进人大自身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发挥常委会党组对执行区委决策部署的保证作用和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作用,每次常委会党组会议都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市委、区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列为第一议题,开展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15次。自觉接受市委巡视监督,全面配合巡视工作,对标对表巡视反馈问题,制定了27条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人大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机关党组的领导,听取机关党组党建工作汇报2次,常委会党组成员参加机关支部组织生活30人次,上专题党课8人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制订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规定》,明确了组成人员应当履行的“六项职责”、不得违反的“七项禁令”、量化辞职的“四种情形”,组织机关职工到区档案馆开展了爱国主义教育、到涪陵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了警示教育,修订机关管理制度16项。落实区委“兴调研促落实转作风”要求,配合完成区委交办的民营经济发展、国资国企改革、行政效能提升、城市品质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军民融合发展等调研任务。推进人大宣传工作,利用人大网站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拍摄制作代表风采专题片8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接待群众来访127件次、受理来信78件次,加强了信访事项的跟踪督办。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取得的工作成绩,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全区各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团结一致、扎实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协调一致、密切配合的结果;是乡镇人大依法履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区人民和社会各界持续关注、热情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时代党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还有许多不足:监督工作的精度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专门委员会工作的程序和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一府一委两院”提出工作意见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对此,常委会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着力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努力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有新作为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紧扣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紧扣人民群众重大关切,聚焦“三大攻坚战”和“八项行动计划”,努力做到监督与支持并重,寓支持于监督中,正确有效开展监督。

  聚焦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推进国有资产规范运行、保值增值,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有关专项报告;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属国有企业改革方案落实情况的报告;对《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聚焦打好脱贫攻坚战,促进脱贫成果持续巩固,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市级深度贫困乡和区级重点贫困乡脱贫攻坚工作情况、供销合作社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工作情况的汇报;组织代表对江口至后坪公路建设情况开展集中视察。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区检察院关于环保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代表对“五沿”区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开展集中视察。推动全域旅游建设,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域智慧旅游建设情况的报告;对区政府关于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评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民营企业法治化制度环境,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对区政府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开展工作评议,打好监督“组合拳”,结合听取审议相关报告一并开展工作询问;听取审议区法院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社会力量办学情况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作用发挥、公共交通发展等工作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听取社保资金收支管理情况的汇报;组织代表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开展集中视察。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积极支持区监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湿地保护条例、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办法等法规的立法修法调研;推动建立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则,以备案全覆盖带动审查全覆盖,以审查全覆盖实现监督全覆盖。

  加强财政经济监督。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计划和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及其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审查和批准2018年区级财政决算。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财政投资项目绩效管理情况的汇报。加强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正式启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发挥好系统的预警、分析和服务功能。

  督促审议意见落地见效。持续跟踪督促去年提出、今年到期的审议意见的落实,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再次处理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特色林果产业发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等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区法院对旅游巡回法庭工作情况、区检察院对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区公安局对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等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二、着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努力在推动决策落地落实上有新成效

  贯彻区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规范重大事项议题的提出,通过“一府一委两院”年初报送、公开征集议题等形式,列出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安排计划,实行清单管理。健全决策咨询,支持行业优秀人才在人大领域施展才能,探索建立人大专项工作咨询专家库制度,聘任懂财政经济、规划编制、法律服务和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参与专门委员会审查议案、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专项工作,使人大决策更加科学、更加接地气、更加符合人民意愿。加强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适时以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等方式,听取执行情况的检查汇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三、着力规范程序、依法任免,努力在推动干部担当作为上有新举措

  保障机构改革后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依法及时任命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确保改革工作连续、稳定、有效。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坚持法律知识考试、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等任命程序,建立任前表态和对选举任命的领导干部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等监督制度,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增强选举和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对“一府一委两院”宪法宣誓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四、着力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努力在推动代表主体作用发挥上有新进展

  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两联一述”机制,完善代表述职制度,有计划地安排市人大代表向区人民代表大会述职、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开展好“主任接待日”活动,扩大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履职活动参与面。积极发挥代表的专业特长、专家优势,探索建立代表专业组制度,拓展代表参与人大工作新途径。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完善代表第一次评价建议答复情况、第二次评价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建议办理“两次评价”工作机制;完善代表建议牵头督办机制,在坚持区委、人大、政府领导牵头督办重点建议的基础上,增加专门委员会为牵头督办主体;结合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继续选取三个承办部门对其办理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加强代表履职保障和管理,组织好代表的专题培训,完善代表履职经费保障制度,规范代表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落实好代表履职登记、代表辞职等制度,推动代表履职可量化、能考核。认真落实市委和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建立代表工作激励机制,对优秀基层代表、代表优秀建议和代表工作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五、着力创新机制、健全机构,努力在推动乡镇人大工作上有新局面

  加强对乡镇人大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开展市委和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检查。坚持邀请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固定列席常委会会议、分片区召开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等制度。配齐配强专兼职乡镇、街道人大副职,按规定设立乡镇人大办公室、配齐工作人员。指导乡镇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代表大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支持乡镇人大工作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总结提炼乡镇人大代表评议基层站所有效做法,探索建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民生事项票决制,在总结经验、完善做法的基础上,出台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逐步在乡镇推行实施。在规范化、实效性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对“代表之家”建设的指导力度,使代表作用更好发挥。

  六、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努力在推动人大自身建设上有新气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这就决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不仅仅是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更为突出的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定力,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市委提出的“三个确保”政治承诺。坚持区委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强化理论武装。统筹安排学习主题、时间和形式,扎实抓好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支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主任会议成员的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把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领会其“十个坚持”内涵,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从严从实落实常委会党组责任。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主体责任。加强对人大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执纪监督。切实发挥好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陈敏尔书记调研武隆的指示精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决策提供参考。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机关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推动干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办好人大网站,宣传人大制度,讲好人大故事。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的人大干部队伍,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各位代表,新时代伟大梦想激发我们新的动力,新时代改革开放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时代武隆发展期待我们新的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区委坚强领导下,沉心静气抓落实,凝心聚力促发展,开拓进取建新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武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献礼伟大祖国70华诞!

[打印]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