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陈敏尔唐良智王炯等在主席台就座 张轩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听取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您的位置:武隆网 > 国内新闻 > 正文   |   2019-01-31   阅读量:

1月29日,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张轩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重庆日报记者 罗 斌 摄

  重庆日报讯 (记者 颜若雯)1月29日,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854人,实到代表823人,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由大会主席团成员刘学普、李东、王志飞、邓巨波、米绍林、吴桂英、邹钢、张敏、张丁非、易大斌、胡奇明、姚红、黄朝忠、湛常琼、游洪涛担任。刘学普主持会议。

  陈敏尔、唐良智、张轩、王炯、吴存荣、张鸣、刘强、穆红玉、王赋、李静、胡文容、莫恭明、韩志凯、段成刚和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受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张轩说,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任期的第一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较好完成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实现了本届人大工作良好开局。

  张轩说,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认真思考、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依法履职体现新担当,立法工作展现新气象,监督工作实现新作为,决定和任免工作取得新进展,代表工作迈出新步伐,自身建设取得新进步。

  张轩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在中共重庆市委坚强领导下,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工委以及广大人大工作者团结奋斗、积极进取的结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一府一委两院”的密切配合,离不开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协同努力,离不开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的热情参与。

  张轩说,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中共重庆市委坚强领导下,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紧扣人民群众关切,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更好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

  张轩说,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理论武装,进一步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担当作为;抓好立法工作,加强生态文明立法、经济领域立法、社会治理领域立法,健全完善法规起草、论证、审议、清理等机制;做实监督工作,推动打破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开展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评议;聚焦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环境保护等工作报告;聚焦全市产业发展需求和民生期盼,开展职业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报告;加强财经工作监督;推进决定和任免工作,加强对人大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对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的制度;深化代表工作,持续落实“两联一述”,深入推进代表建议办理“两次评价”工作,全面推行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网上公开;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

  张轩最后说,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重庆市委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勠力同心、奋发有为,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推动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贡献新的力量!

  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临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分别作了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设立和更名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表决通过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

  部分市领导应邀在主席台就座。

  在渝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市各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分院负责人,市人民政府参事,中央在渝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外地省级人民政府驻渝办事处负责人,外国驻渝、驻西南领事机构官员,部分社区负责人,部分企业负责人,部分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负责人旁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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