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见习记者 杨丹)近日,记者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获悉,近期将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自2018年11月以来,已在G65高速公路武隆、彭水辖区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共计20余次,查处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15件,移交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7件,有效震慑了酒后驾车的违法犯罪分子。”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19年,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将持续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高速公路执法人员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们珍爱生命、尊重他人,不要心存侥幸喝酒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