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依法统计之路前进
您的位置:武隆网 > 理论 > 正文   |   2019-01-09   阅读量:

  当法治成为治国方略,统计法治工作亦随着时代洪流顺势前行。在经历了数十年风雨之后,从“法制”走向“法治”,破茧成蝶,其过程虽然漫长,但终将展开美丽的翅膀,越飞越高。

  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中国民主政治的航向:靠民主、靠法制。是年12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的提出,将共和国引领到法制的轨道上,统计工作也随之步入了法制化的阳光大道。1983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号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从198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为统计工作开创了一个有法可依的新局面,统计工作焕发出新的活力。从此,统计事业有了《统计法》的保障,统计人有了拒绝虚假数字、尊重统计科学的法律武器。1996年,我国又对《统计法》作了进一步修改。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步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法学界率先提出“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的理念,法律开始替代政府权力保障经济有效运行。

  党的十五大报告把“依法治国”确立为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到1999年修宪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总纲第五条。从国家治理层面,完成了“法制”向“法治”的观念转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统是统计事业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实践。2009年6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并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一部以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为目的的《统计法》,也是一部基本符合国际通行统计规则的《统计法》。新《统计法》的实施,标志着中国统计法治化建设的开始。

  新《统计法》颁布之后,国家统计局在《“十二五”时期统计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把建设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的四大工程作为推动“十二五”统计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抓手。统计事业管理日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如果说统计事业是一艘航空母舰,那么,新《统计法》就是为航母保驾护航确保顺利航行的航载机,统计“四大工程”就是用以改造升级实现现代化的武器装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要求,结合统计工作新的战略要求,在吸收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统计改革发展取得的一系列成果的基础上,国务院颁发《统计法实施条例》,于2017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完善统计体制”。2017年、2018年短短两年时间,中央相继出台了《全面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一系列统计新规新政的推行,既是对《统计法》规范的具体化,也是对《统计法》的有力补充,我国统计法治工作被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由此又迈上一个新台阶。

  完善统计体制任重而道远。“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统计人惟有强化使命,积极作为,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才能确保统计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创统计事业新局面!统计人惟有大力发扬创新奉献的统计精神,以“计山计水计经济囊括四海,统天统地统社会包揽五洲”的壮志豪情,才能谱写出统计改革发展的新篇章!统计人惟有保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劲头,沿着依法统计之路奋勇前进,才能为各项决策部署提供科学支撑,为宏观调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作者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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