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税务局撤销原设机构设立新派出机构
您的位置:武隆网 > 时政新闻 > 正文   |   2018-10-15   阅读量:

  本网讯 (记者 张再行)记者10月11日获悉,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统一部署,区税务局下发《关于设立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撤销原设机构,设立新的派出机构。

  《公告》明确,撤销原国家税务总局武隆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办税服务厅、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第四税务所、第五税务所、第六税务所,原重庆市武隆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风险监控中心、重点税源管理税务所、白马税务所、鸭江税务所、仙女山税务所、芙蓉路税务所、建设路税务所(以下简称“原设机构”)。设立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武隆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武隆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武隆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武隆区税务局芙蓉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武隆区税务局凤山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武隆区税务局白马税务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武隆区税务局仙女山税务所(以下简称“新设机构”)。原设机构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设机构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文件启用新的名称、字轨和编号。原设机构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设机构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新设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公告》明确,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武隆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设在芙蓉街道芙蓉中路48号办公区一楼,联系电话023-77722596,负责全区范围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武隆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设在芙蓉街道白杨路39号区国土局2楼,联系电话023-77720681,负责全区范围内高风险事项应对。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武隆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设在芙蓉街道芙蓉中路48号国瑞佳苑四楼,联系电话023-77727562,负责全区建筑安装企业(含报验户)、全区房地产企业(仙女山所管辖范围除外)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管理;全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管理。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武隆区税务局芙蓉税务所设在芙蓉街道芙蓉中路48号芙蓉路办公区五楼,联系电话023-77720475,负责芙蓉街道、土坎镇、羊角镇、桐梓镇、火炉镇、沧沟乡、接龙乡、后坪乡、土地乡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武隆区税务局凤山税务所设在芙蓉街道芙蓉中路48号芙蓉路办公区五楼,联系电话023-77821585,负责凤山街道、江口镇、石桥乡、浩口乡、文复乡、黄莺乡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武隆区税务局白马税务所设在白马镇迎宾路53号附4号,联系电话023-77762778,负责白马镇、长坝镇、和顺镇、鸭江镇、平桥镇、赵家乡、白云乡、大洞河乡、凤来乡、庙垭乡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武隆区税务局仙女山税务所设在仙女山镇香樟路102号,联系电话023-77828111,负责仙女山镇、双河镇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打印]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