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治工作,畜禽屠宰厂(场)应主动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进出屠宰场的人员、车辆的消毒措施,建议交替使用碱类(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苯及苯酚等消毒药物对各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做好消毒记录;
二、避免待宰生猪与钝缘软蜱接触,做好待宰区域蜱虫杀灭工作;
三、严禁使用泔水或餐余垃圾饲喂待宰生猪,保证饮水清洁;
四、规范做好病死猪及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五、加强查证验物,严禁从高风险区域调入生猪,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无备案手续和指定道口检查站签章的生猪一律不准进场;
六、对待宰生猪突发高热、不明原因流产、死亡等现象要及时上报。
重庆市武隆区畜牧兽医局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