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防控——告屠宰厂(场)书
您的位置:武隆网 > 公众信息 > 正文   |   2018-10-09   阅读量:

  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治工作,畜禽屠宰厂(场)应主动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进出屠宰场的人员、车辆的消毒措施,建议交替使用碱类(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苯及苯酚等消毒药物对各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做好消毒记录;

  二、避免待宰生猪与钝缘软蜱接触,做好待宰区域蜱虫杀灭工作;

  三、严禁使用泔水或餐余垃圾饲喂待宰生猪,保证饮水清洁;

  四、规范做好病死猪及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五、加强查证验物,严禁从高风险区域调入生猪,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无备案手续和指定道口检查站签章的生猪一律不准进场;

  六、对待宰生猪突发高热、不明原因流产、死亡等现象要及时上报。

  重庆市武隆区畜牧兽医局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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