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8年8月22日向武隆区胡建能餐馆(胡建能)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武隆)食罚告〔2018〕80号)和《听证告知书》((武隆)食听告〔2018〕80号),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隆区分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