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您的位置:武隆网 > 公众信息 > 正文   |   2018-08-28   阅读量:

  广大市民朋友:

  户外招牌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为了经营服务或者自身形象需要而设置,通过对户外招牌的整治和规范,既是企业形象的体现,同时又能有效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面貌。但现由于我区部分户外招牌设施设置时间久,而部分门店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未进行更新改造,导致户外招牌坠落伤人事件偶有发生。为此,特通告城区各门店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加强对户外招牌的日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从本通告之日起,如因户外招牌坠落致使市民生命财产受到侵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特此通告。

  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武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隆区分局

  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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