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绿同行——我区多方位加强交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
您的位置:武隆网 > 武隆新闻 > 正文   |   2018-08-13   阅读量:

道路两旁绿意盎然。

  本网记者 代娟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文明建设同每个人息息相关。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近年来,我区交通行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全域景区建设”理念,坚持交旅融合发展、打造旅游交通,切实加强交通建设、管理、养护、营运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开展水、陆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交通建设 环保先行

  为从源头上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区交委先后制定印发了《武隆县交通建设项目落实环保责任实施方案》(武隆交委发〔2016〕79号)《武隆县交通建设工程工地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工作方案》(武隆交委发〔2016〕80号)《重庆市武隆区交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公路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等,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力以赴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在交通项目进行申报和审批时,区交委还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制度,在项目设计阶段,凡是有“环境保护”专章内容,均强制性要求将环境保护措施费纳入设计预算。同时,秉承“因地制宜、宜宽则宽、宜窄则窄”的设计理念,在公路新建及改造时避免大挖大填,严格管控,尽量减少对生态的破坏。

  此外,在项目实施阶段,力求工程施工标准化,尽量硬化施工便道和堆料场,降低施工扬尘;要求施工单位尽量选择民居作为项目部,做到生活污水不乱排;严禁施工单位选择超标车辆在工地上从事运输业务;硬化搭接主公路连接道路面,解决车辆带泥上路问题;对降解较难的沥青废料等采取集中回收的方式统一处置,防止二次污染;加强新建道路的边坡防护和道路绿化、美化工作,尽可能保持水土资源。

  经过一系列举措,交通建设领域的环保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交通运营 绿色并举

  “渣车上路必须进行封闭运输,减少扬洒,防止污染路面。”近日,区交通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在乡镇开展扬尘污染整治行动,对运输散装货物车辆,进行规范装载宣传和提醒,同时针对出场(厂)时未采取密闭措施、采取措施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督促,让其规范装载、封盖货物。

  整治行动以煤矿、砂石场、货物堆场、垃圾中转站为重点。为把好货运源头关,对货运车辆要求严禁“冒顶”运输,运输松散物资的车辆必须严密覆盖或者采取厢式密闭方式运输,防止沿路抛洒。

  除此之外,区交通执法支队还重点对城区、各乡镇(街道)场镇及周边、建设工地、砂石场、旅游干线及景点区域等车辆出入频繁的路口加强监管,要求企业及施工单位对进入主干道的平交道口进行硬化,设置沉沙池、冲洗池等,严禁车辆带泥上路;以城区和国、省、县道公路等干线为重点加强日常路政巡查,截至7月,今年以来已出动执法人员151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70余次,发现污染公路12处,恢复599.7㎡。

  同时,区交委鼓励使用新能源车,鼓励机动车改造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全区146辆出租车100%改造使用CNG燃料,66辆公交车中有32辆改造使用CNG燃料、占48.5%,同时要求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公交车、教练车使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减少城市环境污染。

  水上交通 生态共抓

  “我区没有使用重油燃烧装置的船舶,客渡船均配备了统一的垃圾桶,并对船舶上产生的油、污水等垃圾实行统一回收处理。”区交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同时,区交委对装卸机械和带式输送设施按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防尘、降尘措施,督促码头和作业船舶落实《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设置生活污水、固体废物接收和处置设施,统一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转运处理;督促港口码头、水运企业分别制定和完善了码头污染防范、处置应急预案和防治船舶及其有关活动污染水环境的应急预案,完善必要的防污染设施设备。

  针对水上交通环境污染事故,区交委还制定了《船舶污染防治应急预案》,成立防治船舶污染应急指挥部,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储备了应急处置物资,通过开展船舶防污染应急处置演练,提升水上交通环保事故应急处置,建立健全水上交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下一步,区交委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交通行业从业人员环保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提高交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全力打造绿色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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