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行脱贫工作政治责任不力的问题
1.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甚至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脱贫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2.行业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在脱贫工作中监督缺位,管理不严,对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扶贫资金分配、项目审批、检查验收等工作中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发现的问题不重视、不解决,问题整改跟踪督办不到位等问题。
3.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不敢担当,不严不实,对存在的问题应提出反对意见而未提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调查不实、处理不到位,该问责不问责,该曝光不曝光;在执纪监督中说情打招呼等问题。
二、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1.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截留挪用、挥霍浪费、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违规收送红包礼品礼金购物卡、违规收费罚款、违规筹资筹劳、强制将到户到人资金代扣抵扣村民应缴款项等问题。
2.在扶贫项目及资金分配、立项、审批、招投标、建设实施、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中,违规申报、“带帽”下达项目,应招标、竞争性比选而不招标、不比选,私下串通、暗箱操作,肢解项目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挂靠转包,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违规承揽工程项目等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以及脱贫攻坚领域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3.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歪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三、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1.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工作流于形式,调研不深入、搞“走秀式”调研,宣传政策不入户、张贴几个文件几张表格了事等问题。
2.贯彻落实精准方略不到位,贫困户识别、扶贫措施制定实施、脱贫对象认定不精准,在扶贫工作中盲目决策,规划、计划和措施脱离实际、违背规律、包办代替,急功冒进,搞所谓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问题。
3.执行政策变形走样,搞变通、打折扣,搞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虚假脱贫“摘帽”、数字脱贫、算账式脱贫、被脱贫,项目落地迟缓,要求基层频繁填表报数,随意开展检查考评,迎评迎检、陪会参会增加基层负担等问题。
4.驻村帮扶、结对帮扶群众不用心不用情,作风漂浮,流于形式,只挂名不落实,只说不做,说多干少,搞慰问式、走访式帮扶,群众反映的问题能解决不解决或不报告,对待群众作风霸道、态度蛮横,在服务群众中慵懒散拖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