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葆青山永驻绿水长流
——区财政局推进融资改革加大环保投入助力生态环保
您的位置:武隆网 > 新闻信息 > 正文   |   2018-07-05   阅读量:

  本网记者 刘毅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我们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作为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须依靠大量财力投入才能永葆青山永驻,绿水长流。

  近年来,区财政局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不断推进环境保护投融资改革,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和经济政策,积极向上争资,加大环保投入,坚决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全力向上争资 确保资金来源

  2016年,《武隆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中将各部门乡镇的环保工作责任进行细化和分工,区财政局作为资金保障重要部门,明确需配合环境保护部门争取国家环境保护财政资金支持,推进环境保护投融资改革,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和经济政策。同时,争取市级生态补偿资金,落实市级生态补偿资金,并强化属于县级事权的大气、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核与辐射等环境保护项目的财政资金保障,落实县级配套资金。

  区财政局局长任良生介绍,2016年,该局通过配合环保、农业、水利、移民等环境保护部门争取中央和市级环境保护财政资金支持,共计争取到位1.76亿元,2017年争取到位1.15亿元,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财政基础。

  “结合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工作,目前市政府已出台流域上下游及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我局将全力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各项工作,沿着‘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方向,确保每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任良生说道。

  加大环保投入 奠定环保基础

  毫无疑问,生态环保工作绝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依靠大量、长期的持续性投入。

  近年来,区财政局便合理统筹安排资金,全力支持环保事业,确保武隆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

  2016年度,区财政统筹资金安排节能环保支出3.2亿元。2017年度,区财政统筹资金安排节能环保支出3.8亿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企业节能减排、环保技改和工业园区废水、废气、废渣循环利用;落实煤矿关闭企业补助资金;支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乡镇垃圾集中处理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对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实行购买服务;支持环保“五大行动”、“四清四治”和生态示范区创建,加强环保监测能力建设;实施畜禽养殖场关停和搬迁,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治理、淘汰黄标车和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作业;支持天然林保护、实施退耕还林、开展石漠化治理。配合环保督查提出的整改工作事项,逐一列单给予了资金保障。

  按生态环保投入全口径计算,节能环保加上城乡社区支出、三峡后扶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支出,2016年生态环保支出3.897亿元,占当年GDP的2.68%,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5.28%;2016年生态环保支出4.4784亿元,占当年GDP的2.79%,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6.05%。

  用好用活政策 深化投融资改革

  要确保每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必须用好用活相关政策,深化环境保护投融资改革。

  为此,我区积极落实中央和市制定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和经济政策,将绿色采购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以此提高各级干部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2016-2017年区本级安排3100万元支持和推进并完成了我区煤矿全关闭工作,并支持国土房管部门建立了绿色矿山管理制度。还全力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对市级环境保护财政资金的统筹安排使用,加强了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

  于此同时,还按要求落实了属于区级事权的大气、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核与辐射等环境保护项目的财政资金保障,统筹落实区级配套资金。

  据了解,2016年以来,我区共计融资8亿元,用于加大生态环保建设,包括实施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森林防护工程、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多个方面,为建设山清水秀之地的武隆样板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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