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武隆区工作动员会召开
您的位置:武隆网 > 导读 > 正文   |   2018-06-22   阅读量:

  本网讯 (记者 刘毅)6月21日下午,重庆市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武隆区工作动员会召开,重庆市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谢忠碧通报了督察任务、总体安排和要求,副组长唐德刚对武隆区配合做好督察工作提出要求。区委书记黄宗华作动员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卢红主持。

  督察组指出,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对区县环保工作的集中督察,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及我市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动员大会暨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切实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督察组组长谢忠碧说,此次督察主要针对武隆区委、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情况,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推动武隆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绿色发展。督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主要督察《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及我市有关条例、意见、方案等落实情况;中央巡视“回头看”、中央环保督察、中办二次回访调研反馈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国家绿盾专项行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五大环保行动”推进和环境保护重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同时,将重点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变化特别是区域流域环境情况;重点督办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重点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问责、终身追责等工作机制。

  督察组副组长唐德刚就武隆区配合做好督察工作提出要求。他要求,武隆区各级领导向督察组汇报工作及个人谈话时,要本着对组织高度负责、对本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情况,不回避、不夸大、不误导。在向督察组提供相关资料文件时,要做到全面、真实、客观,并及时提供到位,不弄虚作假。要坚持边督边改,对督察组转交的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的环境问题,要按照问题轻重缓急和问题解决的难易程度,逐一推动解决。能现在解决的要立马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提出整改落实目标,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力求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以解决实际环境问题来回应社会关切,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来取信于民,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和舆论管控,对于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要按照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

  区委书记黄宗华就认真配合督察工作作动员讲话。他说,重庆市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来我区开展集中督察工作,必将对我区更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起到有力指导和促进作用。全区上下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落实,严格按照这次集中督察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全力支持、主动配合,坚决确保顺利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黄宗华表示,全区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这次环保集中督察工作。要深刻认识对全市各区县全覆盖开展环境保护集中督察,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精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切实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重大举措,全区上下要自觉、坚决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做好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要主动自查自纠,边督察边整改,健全长效机制,严肃问责追责,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气、更实的举措,不断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成山清水秀美丽武隆而努力奋斗!

  根据安排,督察进驻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至7月10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受理举报和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督察期间,督察组设立了电话专线(023-77721322)和举报信箱(重庆市武隆区瑜珠花园酒店1513信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时间为进驻期间每天8:00至20:00。主要受理群众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督察期间有关情况和相关结果将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市级和武隆区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重庆市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市环境监察办有关人员,武隆区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其他成员参加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主要领导及分管联系领导,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以及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等出席会议,各乡镇(街道)有关人员在分会场收看收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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