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例禁渔期违法捕捞获处罚
您的位置:武隆网 > 乡镇部门 > 正文   |   2018-05-09   阅读量:

  本网讯 (记者 徐强)5月7日,违法捕捞人王某随同区农委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一道,前往位于芙蓉街道中兴村的大盘河,将自己购买的1000尾鱼苗放归河流,这是今年我区首例禁渔期违法捕捞获处罚。

  据介绍,前不久,王某携带捕鱼器前往大盘河捕鱼,电鱼过程中,被巡逻的渔业执法人员查获,现场查获被捕捞的半斤野生鱼和捕鱼器。经调查取证,区农委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对王某的违法捕捞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经宣传教育,王某认识到自己捕捞行为是违法的,自愿购买1000尾鱼苗放归河流,以弥补对渔业资源造成的破坏。

  区农委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表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是禁渔期。期间,严禁电鱼、捕鱼、毒鱼等一切违法捕捞行为,如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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