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营还超载 这下钱没赚到还赔了
您的位置:武隆网 > 社会民生 > 正文   |   2018-03-29   阅读量:

  本网记者 唐敏

  众所周知,非法运营和超载行驶,被明令禁止,不但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也容易对车辆造成伤害,可谓是百害而无一利。然而,现实生活中,总有些人为图眼前的利益,不惜以身涉险。

  近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对辖区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整治中接到群众举报称,石桥乡有一辆小型面包车涉嫌非法营运并存在严重超员的情况。接到线索后,江口大队辖区支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安排民警前往拦截布控。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当天下午,涉事车辆在江口镇石桥乡香龙村村道上被成功查获。经民警核实:该小型面包车,车辆使用性质:非营运,核载人数:8人,注册日期:2015年6月2日,检验有效期止:2019年6月;驾驶人:杨某明。民警在现场查获该车时车内载有11人(含驾驶员),其中小学生9人、成年人1人,已涉嫌超载3人。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杨某明从今年2月开始接送石桥小学至香龙村的学生,每周两次(分别是周一、周五),每次6元,由家长微信支付。一个多月来,驾驶员杨某明一直心存侥幸,以为在乡村道路不会遇到交警检查,谁知当天在半路上就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之规定给予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此外,对于其涉嫌非法运营的违法行为将移交至区运管所处理。

  在此,区交巡警温馨提醒,为了他人和自身的生命安全着想,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切记,驾驶机动车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喝酒、不非法营运。与此同时,为了保障出行人身安全,维护合法利益,请广大市民朋友乘坐有营运资质的营运车辆,坚决抵制非法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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