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后 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交通违法增加销分渠道
您的位置:武隆网 > 社会民生 > 正文   |   2018-03-08   阅读量:

  本网讯 (记者 刘毅)近日,记者从区交巡警支队了解到,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值得注意的是,一辆机动车最多被车主以外的三个驾驶人备案,一个驾驶人最多可以同时备案三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但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随时解除已备案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解除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他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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