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乡贤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
您的位置:武隆网 > 文化 > 正文   |   2018-02-27   阅读量:

  易仅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在各地乡村振兴中要积极发挥新乡贤的作用,让他们作为乡村传统文化的守望者、新时代的道德模范和一批具有正能量的人物,引领乡亲们倡导孝贤洁序,开展健康向上的农村文化生活,为建设美丽乡村,推动乡村振兴献计出力。

  什么样的人才可以称为新乡贤?笔者认为,他们一是要有良好的家风家训,思想品德好,家庭和谐,人际关系和谐;二是要有道德内涵和文化修养,有无私奉献的精神,能够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递社会正能量;三是不光单有德行,更要有所作为,愿意为本乡本土作贡献。近段时间,《武隆日报》报道的我区坚持十年在乡间普法的石桥苗族土家族乡退休教师黄建、为乡亲有责有为“操闲心”的原巷口镇(今凤山街道)万银村的老党员陈仕泉、发挥余热为群众奔走办事的鸭江社区居委会干部陈胜明、做美丽乡村“和事佬”的江口镇谭家村村民刘吉昌等就是一批新乡贤的代表人物,他们不愧是值得得大家学习的“有德行、有才能、有成就、有声望”的典范。

  对此,笔者希望,各地一定要在群众中多多发现和评选出乡村的新乡贤来,让他们参与到村级的议事组织中去,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理事会、监事会来发挥作用,大力展示自已的正能量,充分发挥其“爱国爱乡、孝贤洁序、移风易俗、遵纪守法、道德文明、正直诚实和甘愿奉献”等表率作用,为建设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发光发热作出应有的贡献。

[打印]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