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记者 徐强
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施行,环境保护税(以下简称“环保税”)将取代现行排污费,意味着环境保护正式由费改税。
那么环保税和排污费有何不同之处?环保税如何征收?征收后对企业有何影响?近日记者从区地税局获悉,环保税征收将会增强我区执法刚性,更好地督促和激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同时也将为我区环保产业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
何为环保税,哪些需要交税?
据区地税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环保税征税对象确定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具体应税污染物依据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的规定执行。
按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不用缴纳环保税:
一、向依法设立的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二、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何时开始缴税?征收标准是什么?
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环境保护税征收将实行“按月计算,按季度申报”,计税周期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需要注意的是,今年的第一个征期申报是从4月1日到15日,企业必须抓紧这半个月时间完成环保税纳税申报。
据了解,环保税实行的是定额税率,该税额既有上限,又有下限,按照污染物类别划分,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14元。而固体废物将按不同种类,税额在每吨5-1000元间浮动,噪声则按超标分贝数,缴纳税额为每月350-11200元。
“工业噪声方面,超标分贝不同,每月征收的税额也不一样。例如,超标1-3分贝,每月350元,超标16分贝以上,每月11200元。”该负责人解释。
企业增加负担加重了吗?
对于征收环保税是否加重企业负担,该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通过排污费改环保税,主要是为了刺激环境保护意识、提振环境保护的自觉性,政策的设计总体来讲不以收钱为目的。
同时还应注意的是,按照排放量征收,实行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一方面将加重污染企业税收负担,增加他们的生产经营成本,从另一方面也将促进企业不断开展技术革新,降低排放量或实现零排放,促进企业提升环保水平,增强我区生态工业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