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再次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
您的位置:武隆网 > 经济综合 > 正文   |   2017-10-13   阅读量:

  本网讯 (记者 蒋红兰)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决定从四月起,将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城乡低保中学龄前儿童和在校学生的分类重点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460元、300元、6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350元、100元。我区2万余人享受此项惠民政策。

  据悉,城乡低保是政府对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家庭给予一定救助,使其家庭收入达到最低生活保障线水平,以保障困难群众家庭成员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

  截至今年九月,我区城乡低保对象共11560户21403人,其中城市低保3045户4760人、农村低保8515户16643人。为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区不断加大低保资金投入力度,并加强资金的筹措和管理,确保低保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前九月,我区共发放低保资金6505.6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金1865万元,农村低保金4536万元。

  “此次调标从四月起执行,已于9月补发到位。城市低保人均补差407元,农村低保人均补差288元。”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也有所提高,从之前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了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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