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919个贫困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农民足不出村就能转账、取现
您的位置:武隆网 > 经济综合 > 正文   |   2017-08-01   阅读量:

  重庆日报讯 8月30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为加大我市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脱贫攻坚的金融支撑力,我市出台财政金融政策,引导信贷资源向贫困区县倾斜,扶持农民发展生产。

  财政金融政策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让农民享受金融服务再近点。财政部门拟实施一次性定额补助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眼睛向下”,建设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优先确保2017年1919个贫困村基础金融服务100%全覆盖,让农民足不出村就能方便快捷地享受转账、小额取现等基础性金融服务。财政部门将按ATM(CRS)机每台1万元、便民金融自助服务点每个1万元、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和手机支付服务点每个200元的标准,对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布设上述金融服务设施给予定额补助。

  二是让农民贷款获取能力再强点。我市财政、金融部门将支持贫困地区试点发展村级农村金融服务组织和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对两类金融服务组织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信用评级、建立信用档案,为贫困户申请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提供农村产权托管、处置及风险补偿等金融服务,给予一定的试点经费补助,解决农民贷款难、提供有效担保难问题。

  三是让农民贷款融资成本再低点。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对担保机构按不高于1%收取担保费的,由市财政按新增担保发生额的1%,给予担保费补助。实施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借款人相关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政策,对向吸纳贫困人口就业20%以上的农业企业、合作组织及自主创业的贫困户按优惠利率,发放抵押贷款的信贷机构,由市财政按每年末该类贷款余额的1%给予贴息;担保机构提供该类贷款担保,且按不高于2%收取担保费的,由市财政按每年该类新增担保发生额的0.5%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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